映象网快讯(记者 王邵怡)12月1日为河南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首日,河南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实施,新办个体工商户只需凭借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办理涉税业务。
据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介绍,“两证整合”是国家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它对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起到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悉,为确保“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河南省工商、国税、地税、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五部门积极沟通协作,联合印发《河南省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对接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为了保障系统数据的畅通,根据“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特点,省工商、国税、地税、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五部门及时做好政策沟通,共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组织专人成立测试小组,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出现的细节问题,保障工商税务数据实现实时交换,业务无缝衔接,为改革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避免重复跑路,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组织编写《个体工商户办税须知》和“两证整合”业务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开展“互联网+”与传统宣传手段相结合的全方位宣传服务,让纳税人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业务流程。纳税人还可以通过拨打12366进行咨询。(通讯员 杨茜茜、朱宏臻)
昨天上午,在市区凌云路北段经营建材生意的陈小峰向记者展示他的新版工商营业执照。”据建设路工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由原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相关规定查处。该法突出了中国推进简政放权的改革精神,降低职业资格准入门槛,重点规范了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等的从业行为。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相关规定查处。
在企业享受“五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红利后,全省个体工商户也迎来利好消息。“两证整合”是国家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整合,是面向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制度改革。
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严格落实优惠政策,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强化服务,为辖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政策与环境支持,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注册登记服务水平。
漯河市工商局局长宋耀生介绍说,漯河是全省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首张“零见面”个体营业执照的诞生,标志着漯河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个体工商户的“互联网+工商登记”模式。申请人对其填报的数据及材料负责,否则将会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不用再跑行政窗口,在家就能提交资料、领取执照了。9月1日,我省第一张全程电子化登记的“零见面”营业执照在漯河市工商局诞生,并当场通过快递将营业执照正副本寄出。
要有效杜绝商家卷款跑路,有必要参照此《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收取预付款实行备案管理,对未经备案私自收取预付款的商家依法处罚。如此从源头上规范预付款收取,才能让消费者的权益更有保障。
在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梁园工商分局充分挖掘个体工商户发展潜力,将转型升级工作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向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宣传相关优惠政策,增强其转型升级信心。
16日上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宣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大陆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扩大和放宽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行业领域、地域范围及经营条件。相信这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将为台湾基层民众,特别是台湾青年朋友们提供更多创业机遇和发展空间。
市统计局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山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暂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行为人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或检查,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等七种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标准。
今年第三季度,全国市场主体平稳发展,企业实有户数持续增长,企业注册资本(金)增长较快,个体工商户稳定增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据统计,截至9月底,全国实有企业1469.31万户(含分支机构,下同),比上年同期增长9.42%;注册资本(金)93万亿元,增长16.18%。
12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发放。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通知精神,自2014年1月1日,工商系统将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将年检制改为年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