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巫晓 通讯员 王洪岩)2016年1月1日起,郑州市进入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代。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月1日,记者从郑州警方获悉,《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实施一个月来,全市公安机关因违反规定燃放、存储、买卖、运输烟花爆竹共拘留45人,罚款10人。
2016年1月29日下午17时许,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金水区天明路与群英路交叉口西北角的一家百货商店有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接报后,文化路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副大队长曹拴才迅速带领民警曾维田、李荣榜、杨鹏赶到该商店。经现场检查,民警当场查获半箱摔炮、一箱擦炮、一箱烟花。经讯问,该商店老板姓陈,其对在经营的商店内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当场将陈某非法储存买卖的烟花爆竹予以提取扣押,并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随后依法对陈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今年是郑州市区烟花爆竹“限”改“禁”的第一年,为了确保2016年起特别是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实施,郑州警方部署全市公安机关以落实“冬季严打严防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在严厉打击涉爆类违法犯罪的同时,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治安管理的重中之重,从严查处,顶格处理,坚持做到拘留一批、关停一批、重罚一批:凡是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凡是发现存储、运输、销售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组织强制查处;凡是发现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对责任人和经营管理单位予以上限处理。此外,治安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批发市场、商业门面店进行清查,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行为;交警部门加强主要入市口的执勤力量,加大查处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的作为,避免和减少烟花爆竹流入市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逐一和企业法人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坚决杜绝禁止烟花爆竹流入市区。
此外,警方还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案件线索,主动制止违规燃放行为;要深入挖掘案件线索,追查非法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来源,彻底剔除各类安全隐患,为春节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全部注销,至此全省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现整体退出。此外,据了解,2018年春节期间,继续实行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男子酒后点燃烟花对着烟花爆竹店喷射,致使该店突发大火,现场鞭炮声震耳欲聋,3店铺5间门面房失火,损失惨重,幸无人员伤亡。
男子酒后点燃烟花对着烟花爆竹店喷射,致使该店突发大火,现场鞭炮声震耳欲聋,3店铺5间门面房失火,损失惨重,幸无人员伤亡。在一位目击者拍摄的视频中可看到,路边的一处门面房火光冲天,烟花不断冲上天空,伴着鞭炮声、礼花响,震耳欲聋。
日前,记者从市政法委获悉,市综治办按照省综治办安排部署,联合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供销社等部门开展全市烟花爆竹集中专项整治。
为全面贯彻落实12月3日起正式实施的《开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堵塞和消除烟花爆竹管理漏洞,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双节期间南苑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昨天,濮阳、漯河、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6市,因春节期间“禁限炮”不力,被省大气办通报。
2015年7月12日,河北省宁晋县东汪镇东汪一村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23人受伤。
郑州全市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12月1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烟花爆竹存放点爆炸 三死四伤
烟花爆竹"禁放令"呼之欲出?
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为减少安全隐患和空气污染,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有时间限制,且市政府提倡市民增强环保意识,尽量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
郑州市烟花办相关负责人说,今年郑州市区没有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但是建议市民增强环保意识,尽量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河南商报记者发现,与去年相比,郑州市今年烟花爆竹零售点有所缩减,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预计各区合计不超过500个,相比去年减少约100个。
允许销售时间为腊月二十六至正月十六。
资料图片:2月6日,在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伏龙社区,志愿者给孩子们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专家表示,禁放、限放的实施需要社会合力,一方面政府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另一方面也需要全民的环保意识,才能真正消除燃放鞭炮的纠结,欢度美好新年。
2月19日下午16时许,浙江省永康市象珠镇文雄烟花爆竹销售点在为顾客试放烟花爆竹时引发火灾,导致其它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后,永康市政府马上启动应急预案,永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已在现场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