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巫晓 通讯员 杨巍)河南法院自2014年6月以来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8月6日上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河南高院召开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最高法院领导、行政机关领导、媒体、律师、当事人等参与研讨。
河南高院袁永新副院长在会上通报了河南法院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一年来的情况:一是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7985件,与2014年上半年同期相比增多2250件,增幅39.2%。2015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2226件与2014年上半年相比增加1100件,增幅97.7%。二是群众胜诉率提高。去年7月到今年6月一年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异地管辖案件3638件,依法判决原告胜诉1039起,一审案件原告胜诉率为28.56%,比实行异地管辖改革前的2013年一审案件原告胜诉率10.18%高出18个百分点。三是一审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提高。去年7月至今年6月一年间,全省法院审结异地管辖一审行政案件3438件,其中可上诉案件2628件,当事人上诉720件,一审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72.6%,与2014年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47%相比,高了近26个百分点。
中国政法大学应松年教授指出,河南法院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形成了一套实现案件异地管辖的规则,具有可持续性,能够排除地方对行政审判的不当干扰,对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作用。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认为,改革做法不是针对个案的指定管辖,而是通过调整管辖规则,实现规则之治,可以普遍适用,反复适用,具有可持续性,而且没有成本,改革文件一出台,马上就可以实施,既不需要时间适应,也不需要设立推介机构,这项改革做法易于普遍推行,而且见效快。“今年4月我们又出台了异地管辖补充规定,在更深层次上推进了行政案件的异地管辖改革,特别是扩大了异地管辖案件的范围,对于存在制度上行政干预渠道的行政案件全部实行异地管辖”。
“民告官”官司的直接被告就是各级行政部门甚至是地方政府,让这些行政决策管理角色站在被告席上或者沦为败诉对象,确实让其难以接受。
9月11日,南阳市中院依据相关规定,到信阳市对张某、董某诉信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征收一案进行巡回审判。信阳市常务副市长冯鸣代表该市政府出庭应诉。南阳中院常务副院长刘鹏担任审判长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俗话说,“县法院审不了县政府”, 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民告官”一直就是个难题。为解决这个问题,5月2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于近日印发的《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的规定(试行)》......
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民告官”一直就是个难题。
俗话说,“县法院审不了县政府”, 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民告官”一直就是个难题。为解决这个问题,5月2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于近日印发的《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的规定(试行)》......
5月6日,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座谈会在信阳召开。信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张社军、省高院行政庭庭长宋炉安、省政府法制办处长徐守斌,及郑州等10个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信阳市10个县(市、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出席会议。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近日通过了《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规定》,今后,平顶山市法院将对各基层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实行异地管辖审理。
我省法院推行以异地管辖方式受理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原告胜诉率由原来的10%上升至31%,上诉率由原来的53%下降至31%,反映出我省探索行政审判改革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