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涛 实习生 秦蕊)近日,在朋友圈和微博中,广泛流传一段话和一张“哭泣的孩子”的配图。文字内容大致如下:“我在**,坚决建议国家修改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这个帖子得到很多网友支持并转发,一时间,朋友圈内被“支持派”、“反对派”刷屏。
支持方:只有重典才能给人贩子警告
“作为一个妈妈,一个孩子的丢失,对家庭的伤害对孩子的伤害是永远无法弥补的,我支持处决人贩子和买孩子的人,看他们谁还敢。”网民“天使简”说。
大多数网友也表示支持。“从对社会的破坏度来讲,觉得判死刑一点都不过分”;“早该如此,只有重罚,才能真正给予犯罪分子有力的警告”;“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买卖和拐卖人都必须严惩。”
据映象网记者统计,支持这种观点的人,并不占少数,并且立场坚定。
反对方:刑罚应分清轻罪和重罪
网友@加油打火机:如果“一律死刑”,人贩子会不会对哭闹的、可能引起警方发现的孩子“下毒手”?
也有网友认为,刑罚要讲求梯度性,分清轻罪和重罪,“如果拐1个人跟拐100个人结果一样,你说他会多拐点还是少拐点?”
律师:应保留死刑的处置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事业务教研室主任钱列阳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钱律师还表示,互联网和信息时代,为拐卖儿童的输出提供了更为便捷的信息渠道,买卖市场的更为“畅通”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拐卖儿童的发案率,好出手,好输送。
另外,拐卖儿童罪的起刑点就是5年,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但死刑在司法实践中真正落实的很少,必须保留死刑的处置,给拐卖妇女、儿童人数多,时间长,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极大的必须处以死刑,给予重典来铲除社会“毒瘤”。
专家:死刑治标不治本
公安部相关“打拐专家”称,人贩子之所以猖獗,主要还是有较大的买方市场,利欲熏心就铤而走险,只有加大了对买方的处罚力度,他去收买孩子的代价大了,才能从根本上把拐卖儿童的主要渠道和动机卡住,一定程度上减少这样的犯罪行为和动机。
但抓住人贩子一律枪毙也是不理性的,死刑“治标不治本”,我们不能神化了“死刑”的威慑力量。
学者:废除死刑是一个大趋势
对于网上讨论的支持拐卖儿童死刑,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称,这个问题根本不成立,“目前的刑法二百四十条已经规定,对于拐卖儿童妇女,最高可以判死刑”,“本来就可以判死刑,再讨论支持判死刑没有意义。”
“当然,刑法说的是最重可以判死刑,并不是所有的拐卖儿童妇女都要判死刑”,曲新久说,要给所有拐卖儿童妇女的人贩子判死刑不可能,这样不符合人道主义,“现在对这个问题已经是重典了,每年都会判很多人贩子死刑。”
他说,具体的案例中,拐卖妇女、儿童罪也分不同情节,有的人贩子虐待儿童,大批量拐卖儿童,把儿童卖到国外去,不同情节有不同的刑法。“不能拐卖一个儿童就把他判死刑。”
他解释,废除死刑是一个大趋势,“逐步把所有犯罪类型的死刑都取消”,也包括拐卖妇女儿童罪,但从目前情况看,近期废除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死刑也不太可能,“死刑要成为社会的宣泄口,满足一部分人的报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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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好自己的孩子,父母应该有的防护常识
1、除自己家里人外,不能相信任何接近孩子的人,包括雇工、老乡、新认识的朋友等;
2、不要以为抢夺孩子的人一定是恶狠狠的,有些人贩子是笑脸相对披着羊皮的,有的为达目的甚至可以在身边潜伏一段时间,目的就是要你放松警惕,寻找机会下手;
3、少带孩子到没有安全措施的公共场合去,实在要带出去,应由有社会经验的成人带着;
4、带孩子的时候一心不能二用,不要买东西、看报纸、聊天,放任孩子在自己身边睡觉或玩;
5、家里门要时刻关好,不是家人或很熟悉的人不能开门;
6、走在大路上尽量往里靠,不靠路边走,而且使用婴儿专用的背带,将孩子挂在胸前。
新闻加点料
“群氓现象”推热传播
一位网络宣传工作者称,此前很少见到这种利用网民情绪进行营销的案例。他称,该网帖会吸引大量网民点击帖子底部的链接,进入会员注册页面,这会给网站带来效益、省去广告费用。
为何会有大量网友转发“支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网帖?西北民族大学新闻学从事大众传播心理学的副教授卢毅刚称,该帖触动人的敏感情绪、形成情感波动,人们需要通过宣泄、表达、转发该帖来完成情绪平复,形成大规模的网络行动。他称,此事中不少网民的表达偏向情绪化,“是一种跟随、附庸状态,是大众心理的‘群氓现象’,当人们觉得自己拗不过法律时,更愿意通过这种宣泄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映象新闻综合京华时报报道)
12月22日,最高法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
消息称,这是《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买方入刑”以来,惠州办理的首例收买被拐卖儿童案。2016年2月,刘某华因家庭问题,隐瞒其妻子,托刘某贯作介绍,欲将亲生女儿卖给他人抚养。
这天,阿莲因琐事与许某吵架,心情不好,于是又去詹某雄家,想带小煌出去散散心。
近日,河南拐卖儿童案犯谭永志被执行死刑,17名买家获罪。据郑州中级人民法院介绍,谭永志案被拐儿童28名,其中一名越南籍儿童已被送返,两名年龄较大的被收养,其余则被安置在各社会福利机构。
近日,河南拐卖儿童案犯谭永志被执行死刑,17名买家获罪。据郑州中级人民法院介绍,谭永志案被拐儿童28名,其中一名越南籍儿童已被送返,两名年龄较大的被收养,其余则被安置在各社会福利机构。
10月26日12时55分,伴随着G671次列车的缓缓启动,21岁男子张伟(化名)带着妻子和一双儿女开始了前往陕西的返乡之旅。
)“警察同志,我孙女让我儿子抱走给卖了,请求你们尽快帮我把孙女追回来。”一位老人,道出了一起拐卖儿童案。2015年5月27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儿子卖亲生女儿被老父亲“揭发”的拐卖儿童案。
据报道,自2009年4月部署开展打拐专项行动至2011年7月,两年多时间,全国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39194起,其中拐卖儿童案件8717起,共打掉4885个犯罪团伙,刑事拘留33831人,解救被拐卖儿童14613人。今年刚发布的《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指出,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48件,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876人。
近日,在朋友圈和微博中,广泛流传一段话和一张“哭泣的孩子”的配图。文字内容大致为建议国家对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这个帖子得到很多网友支持并转发,一时间,朋友圈内被“支持派”、“反对派”刷屏。
法庭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蒋开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彭庆托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福州市公安局随即抽调刑侦支队、晋安分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围绕叶某凤收买、贩卖儿童的上下家展开彻查。经预伏守候,专案组又先后抓获詹某秀(男,49岁)、游某弟(男,60岁,均为南平建瓯人)等10名犯罪嫌疑人,并深入建瓯各涉案乡镇解救被拐儿童7名。
中国公安部27日通报,近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河南、云南等11省区警方同步开展行动,成功摧毁一特大拐卖儿童犯罪网络,抓获贺某某、闫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301名,解救被拐卖儿童92名、被拐妇女2名。9月11日,公安部指挥河南、云南、四川、山东、广西等11省区警方同步开展抓捕解救行动,成功摧毁该特大拐卖犯罪网络,贺某某、闫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近日,因拐卖儿童,王某(女)和马某夫妻二人被宜阳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8年。引人关注的是,与这对夫妻一同获刑的还有买下被拐儿童的杨某。“买家”被判刑,在我市司法审判史上还是第一次。
“拐卖儿童是一个地方愚昧、落后的表现,法院要从源头上多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铲除买方市场,让拐卖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从源头上打击,铲除买方市场” 昨天上午,同时被判刑的还有买方杨书深,他因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被宜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得知女友怀孕便打起了贩卖亲生孩子的念头,儿子出生后未满月就以53200元卖给他人。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外公布,日前,该院审结一起父亲出卖亲生儿子的拐卖儿童案,对该案上诉人梅某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