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宽)近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了解到,郑州市正式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年度内申请一次稳岗补贴,最高可得到企业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总额的50%。
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激励企业更多地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郑州市将对采取在职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待岗发生活费等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稳岗补贴政策主要适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郑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申报企业予以核准。
申报企业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期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列入失业保险基金科目核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申报企业可自行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申请表,在取得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意见后,向郑州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申报审核。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可申请一次稳岗补贴,2014年符合条件的,可在2015年年底前申报。
市人社局7日发出通知,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职业技能补贴启动申报,符合条件者每人最高可补贴2000元。
8月23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郑州市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企业须实行实名制登记,凡依法参保、足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的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这一福利。统计显示,去年郑州市共有211家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涉及职工88476人,发放资金2.45亿元。
8月15日,河南省失业保险发放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首发式在濮阳市举行,10名职工代表当场领取到首批补贴。今年国家职业技能补贴新政出台后,我省迅速落实并发布《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日前,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总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至1%。
随着河北近日宣布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至少已有河北、北京、上海、天津、山东、山西、青海等7个省份宣布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青海每人每月增加350元,涨幅最大。
今年7月起,郑州上调失业保险金,由每月1160元上调至1280元,昨天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全市7月份失业金已全部发放完毕,7000余人受益。
今天(7月16日)上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传来好消息,我省2015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已经随着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调整后的标准分为三个档次:1280元/月、1160元/月、1040元/月,比原有标准上涨160元/月。
对采取在职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待岗发生活费等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我省将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这是记者2月26日从省人社厅获得的消息。
昨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了解到,全省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在全省推开,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将享受400至2000元不等的技能提升补贴,预计全省每年至少有20万人受惠。
昨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了解到,全省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在全省推开,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将享受400至2000元不等的技能提升补贴,预计全省每年至少有20万人受惠。
据了解,此次失业保险率的调整,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2%降为0.7%;个人缴费比例维持目前的0.3%不变。
昨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今年河南省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失业保险费征缴,认真清理以往欠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016年,我市失业保险工作提前一季度完成省定各项目标任务,截至10月底,全市参保人数30.1万人,新增参保单位105个;全市征收失业保险费1.03亿元,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24%。
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