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检察院青年检察官代表面对《宪法》庄严宣誓
映象网讯(记者 巫晓 通讯员 张胜利 贾阳阳 杨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日审议通过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并作出今后凡国家工作人员,在人大任命职务时一律需向宪法宣誓的明确要求。
为纪念这一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隆重迎接全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2014年12月2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在该院举办纪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主题实践活动,该院5名青年干警作为优秀检察官代表面向《宪法》庄严宣誓,并在“弘扬《宪法》民主精神,履行使命公正司法”队旗上签名,以此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
“宪法日”当天,新密市检察院还将在该市设立 “宪法日”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站,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宪法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该院干警还将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成说,“国家宪法日”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势在必行的一个重要举措。宪法的生命和力量本质上来源于全体国民对它的深深信仰和至高尊崇。而只有宪法深深地根植于我们全体国民的心中,它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出应有的良好作用。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公民树立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夏集乡精心组织了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由中共尉氏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依法治县办和县司法局牵头,全县17个乡镇、2个工业园区和58个县直单位在人民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汝州市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一主题,在市标游园附近拉开了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序幕。
农民工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在行为上守住法律的尺度,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才能让法律真正地为解决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直接关系到其他法律对公民具体权利的确认和保障。要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
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在第3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开封市化建中学做好法制普及工作,在校园内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年12月4日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郑州市金水区乐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驻开封新区西郊司法所社区矫正岗位社工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开封新区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我们正在准备布置一条街宣传活动,各县、区及市内多个部门和单位都要参加宣传。”12月2日,南阳市司法局副局长乔建明告诉记者,南阳市早就筹划安排在12 月4日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国家设立宪法日,主要是加大对宪法的宣传力度,树立宪法的权威。
“国家设立宪法日,主要是加大对宪法的宣传力度,树立宪法的权威,让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增强法制观念。”12月3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前一天,河南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新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吸引了许多群众前来领取宣传资料、宣传礼品,向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常用法律知识。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新县司法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在新集镇九龙家园社区广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