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映象网快讯(记者 巫晓 实习生 徐栋文/图)国有工业企业改革、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这三项工作,是目前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8月2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关于3项重点工作,河南省高院将积极提供给法律指导和法律服务。
对国企改革案件提供绿色通道 稳妥审理国企破产案件
意见中表述,首先河南省高院成立了“保障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此外还设置了“改革指导组”,并进驻企业实地指导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平煤神马集团、郑煤集团、安钢集团改革工作。
其次,全省法院开辟了国有工业企业案件“绿色通道”。立案前,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加强与省国资委的沟通衔接,指导四集团公司对存在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可能的企业,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并帮助企业加强分析研判,做好前期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立案后,抽调精干力量,坚持快审、快结、快执,依法高效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再次,将对国企改革类案件妥善审理,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职工、债权人、投资人的合法权利。
据河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刑事犯罪将进行严惩。对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中发生的贪污、挪用公款、贿赂犯罪,以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造成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要依法坚决惩处,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院长多次到乡镇了解情况 现场研究帮扶措施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中央、省委的庄严承诺,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标志性指标。为充分发挥法院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全省脱贫攻坚会议后,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两次到联系点内乡县,深入余关乡、灌涨镇、马山口镇了解情况,现场研究帮扶措施。
此外,还协助最高法院做好商丘宁陵、睢县两个联系点的扶贫工作,并选派1名中层正职、1名副处级干部,分别到宜阳县、民权县野岗乡孟庄村担任县委常委、副县长和村“第一书记”常驻帮扶;省法院33个党支部书记先后到民权县野岗乡孟庄村,通过“一个支部结对帮扶两户贫困户”形式进行联系帮扶,今年以来省法院已筹措70万元援建了村文化广场、村部,硬化了村小学门口道路及操场。
此外,省高院还强化便民服务,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进一步畅通蛇扶贫案件诉讼渠道。对于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民生案件,法院将审慎处理。对于涉扶贫领域的刑事犯罪,法院将依法严厉打击。
针对大气污染 将构建“多元共治”的平台
对“同呼吸、共命运”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河南省高院早已筑起了一面司法保障的城墙。近些年,省高院始终将环境审判放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一方面建立了夸行政区划的大气污染案件管辖制度,避免了在审理过程中的地方干扰。
其次,针对环境污染者,省法院加大了刑事打击力度,让其付出沉重代价,加大其犯罪成本。省法院还大力推行环保禁止令,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前或作出生效判决前,根据当事人申请,大胆依法使用环保禁止令,及时有效制止大气污染行为。
保护环境不是一个人的是事情,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省法院致力于构建“多元共治”的保护平台。从环境保护执法机关、科研机构、高校、律师界、鉴定机构等单位中聘请专家、学者,组成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为大气污染类案件审判提供智力支持。建立审判、检察、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之间的司法、执法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召开专项座谈会和典型案件审理等,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形成强大保护合力。多管齐下,让环境污染者,雾霾制造者受到严惩。
6月28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带领一行100余名党员干部来到兰考
6月23日上午,河南全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召开,河南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立文代表河南省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12条便民措施。
4月19日,河南高院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等行政管理部门、专家学者、高新技术企业代表,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召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全面了解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实际需求,围绕如何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进行座谈。
3月24日,河南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会议在郑州召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副院长刘晓云主持会议。
法院“立案登记制”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4月20日上午,在省高院召开电视电话会,部署由“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转变工作。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强调:对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不收材料、不予立案、不下裁定行为,一律追责问责。
行政诉讼案俗称“民告官”。在我国,行政诉讼虽然已经实施了二十多年,但由于起步晚,许多人在权利受到违法行政行为侵犯时仍然习惯于到处信访、找领导。
行政诉讼案俗称“民告官”。在我国,行政诉讼虽然已经实施了二十多年,但由于起步晚,许多人在权利受到违法行政行为侵犯时仍然习惯于到处信访、找领导。
行政诉讼案俗称“民告官”。在我国,行政诉讼虽然已经实施了二十多年,但由于起步晚,许多人在权利受到违法行政行为侵犯时仍然习惯于到处信访、找领导。
世界五百强德国拜耳公司遭遇“漯河拜耳”,两个“拜耳”纠纷持续5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3月24日,德国拜耳总公司给河南高院写来热情洋溢的感谢信,盛赞中国式调解给拜耳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解决类似纠纷提供了典范”。据悉,这是我省法院成功调解的首例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12月22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郑州召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秘书长张维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立文通报了全省法院2014年的工作,省高院咨询委员会主任郝东亚主持会议。
省高院宣教处处长徐哲介绍,由于司法建议在法律上没有强制约束力,有的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的回应和落实不积极,严重影响了司法建议的功能的发挥,“全省三级法院每年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500份左右,收到回复70份左右。”
对防卫过当做出了具体的量刑指导意见。
开庭时穿黄马甲、戴戒具、站囚笼,这些都被视为“犯罪化标签”。昨天,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在审理一起刑案时,让被告人穿便装,没有戒具,也没有囚笼,迈出了河南法院庭审改革去除犯罪化标签的第一步。
干了两年活儿,临近年关,工资却拿不到手。1月2日,映象网报道了郑州市一建筑工地百余名农民工下跪讨薪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月3日上午,河南高院、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法官专程上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2013年,全省法院重拳打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1951件,判处犯罪分子2840人,其中厅局干部13人,处级干部1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