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快讯(记者 王宽)根据人社部、财政部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从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
此次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初步测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2015年出台的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同时,各地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险的投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近期,上海、广东、天津等多地已宣布下调社保费率。
“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这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6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回答“五险一金”相关问题时的表态。
近日人社部回应“中国社保费率全球第一”,表示将适时适当调整社保缴费率,以有效平衡国家、单位和个人负担。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记者了解到,近期,已有上海、广东、天津、甘肃、江西、北京等超过12个省市相继出台文件下调社保费率,且集中于工伤、失业、生育这三大险种。
降低社保费率,能否让降低的费率真正打开既利于企业又利于职工的“双赢”新格局,还需要有关部门制定出相关的配套改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