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巫晓)去年,郑州一名大学生因为逮捕了数只国家保护鸟类被判刑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热议。其实我们身边的一些小动物很有可能是法律保护的对象,不论是出于什么目的都不应该进行捕捉。3月18日,记者从河南省高院获悉,扶沟县的两名男子捕捉到了两百多只壁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近日2人被判刑。
据了解,2015年9月11日晚,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骑着一辆电动车从家中出发到扶沟县大李庄街边居民区,利用电灯进行照明,用自制竹竿捕捉壁虎时,被扶沟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经清点,被告人张某某捕捉壁虎126只,被告人王某某捕捉壁虎100只,随后均已放生。后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捕捉的壁虎为无蹼壁虎,属于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
经查询,所谓“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狩猎罪。鉴于二被告人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后,将捕捉的壁虎当场全部放生,没有造成损失。且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对其二人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经考察,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对其判处缓刑不至再危害社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线索提供人:王翔宇)
李某军、李某、许某三人便不远百里来到了灵宝市某 村曹某家附近,四人为一己之私打起了獾的主意,猎获野生动物獾两只。2014年5月6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军、李某、许某、曹某罚金人民币4000元,四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事后追悔莫及。
漯河郾城区李某和临颍县邢某,因自制捕捉工具驾车流窜捕捉壁虎卖钱,没想到触犯了法律。
今年8月的一天,山东郓城县潘渡镇的路某等7人利用电筒照射墙壁,再用竹竿头绑缚的贴鼠板将壁虎吸引粘住的方法在成武县大田集镇非法捕捉620余只壁虎,他们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
家住扶沟县的田某等6人,自制捕捉工具,流窜到鄢陵县捕捉壁虎1600余只。9月9日凌晨1时许,鄢陵县公安局张桥派出所指导员郑培英,带领民警巡逻至辖区S237新东路段时,发现一辆豫P牌照的面包车停放在路边。
昨日,除留下少量壁虎作为证据外,民警已将其余壁虎放生。
家住扶沟县的田某等6人,自制捕捉工具,流窜到鄢陵县捕捉壁虎1600余只。9月9日凌晨1时许,鄢陵县公安局张桥派出所指导员郑培英,带领民警巡逻至辖区S237新东路段时,发现一辆豫P牌照的面包车停放在路边。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6月11日报道,近日美国国防部根据壁虎攀爬的特性研发了一款应用于城市作战的新型手持攀爬器。技术人员通过仿生学原理复制了壁虎脚上超强吸力的匙突,并应用范德华引力定律帮助士兵能够像壁虎一样吸附在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