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宽)近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了解到,郑州市正式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年度内申请一次稳岗补贴,最高可得到企业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总额的50%。
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激励企业更多地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郑州市将对采取在职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待岗发生活费等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稳岗补贴政策主要适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郑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申报企业予以核准。
申报企业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期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列入失业保险基金科目核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申报企业可自行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申请表,在取得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意见后,向郑州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申报审核。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可申请一次稳岗补贴,2014年符合条件的,可在2015年年底前申报。
今年7月起,郑州上调失业保险金,由每月1160元上调至1280元,昨天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全市7月份失业金已全部发放完毕,7000余人受益。
今天(7月16日)上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传来好消息,我省2015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已经随着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调整后的标准分为三个档次:1280元/月、1160元/月、1040元/月,比原有标准上涨160元/月。
4月2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暂由3%调整为2%,即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对采取在职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待岗发生活费等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我省将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这是记者2月26日从省人社厅获得的消息。
2016年,我市失业保险工作提前一季度完成省定各项目标任务,截至10月底,全市参保人数30.1万人,新增参保单位105个;全市征收失业保险费1.03亿元,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24%。
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在财政“紧日子”与人口老龄化叠加效应的影响之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的状况正在向全国多地蔓延。
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在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中的防失业、促就业作用,我市从8月份开始,在全市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新的失业保险费率标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了!4月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自3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4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李忠介绍,积极推进《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工作,继续开展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研究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措施。
随着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相应上调,这是记者1月8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据介绍,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根据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我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992元/月、880元/月、768元/月。
12月10日,映象网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了解到,2015年郑州市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名单(第三批)已经确定。
10月20日,记者从汝州市劳动就业局获悉,汝州市2015年度首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已发放到位,资金总额37万余元,涉及该市四家企业,共惠及职工9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