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宽)4月20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了给工伤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郑州市人社局决定启动郑州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申报工作。
根据规定,此次申报范围为县级(含县级)以上公办医疗机构;行业或大型企业所属的医疗机构;骨伤、微创、职业病防治等专科医疗机构。
按照要求,申报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有强烈的为广大工伤职工服务的意识和愿望;具备良好医疗服务条件,能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近年来无严重违规、造成负面影响较大的事件;临床及辅助科室设置、仪器设备配备等达到国家、省、市规定的相应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在工伤救治(康复)方面有专业技术优势;具备与工伤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条件。还需满足“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骨科、微创、职业病等专科医疗机构;原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三项条件之一。
凡符合范围和条件、愿意承担郑州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任务的医疗机构,可于4月30日前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员工在工作当中受伤的,单位承担员工工伤赔偿,这在咱们《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是有着明确规定的;那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当中本身又有着侵权、致害的责任方,在劳动者获得工伤待遇之后,是否可以向致害方来追责呢?一次伤害、两份赔偿,法律是否保护,又如何获得?哪些情况会出现这种两份赔偿?
公务员上下班出交通事故、出差出现意外等,也可享受工伤险了。4月2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后,省直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这意味着我省将真正实现“同工伤、同待遇”。
公务员上下班出交通事故、出差出现意外等,也可享受工伤险了。4月2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后,省直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这意味着我省将真正实现“同工伤、同待遇”。
1月3日上午,47岁的成都市民邓先生在单位突然晕倒,在短时间内停止了呼吸,不幸离世。参与抢救的医生说,邓先生是突发疾病死亡,警方已排除他杀可能。
从户籍制度改革,到单独二孩,从下班买菜算工伤,到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一个个事关民生的政策相继出台。
晕倒在手术室一月余后离世,却不算工伤引质疑。
厂方质疑第二次截肢手术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因此拒绝赔付。
新乡辉县市某厂职工王某,在工作中手指被压伤,在医院截去左手三根手指,后剩余两指也因感染截肢。
整个事件中,看似“受伤矿工”得到了占便宜的钱,可失去的是个人信誉、工友和矿企的信任,收获的是个人人格的残缺度。“按每3000~5000参保人员需配备一个工作人员计算,需要配备26人,目前,我们工伤业务经办工作人员总数12个,工伤认定人员5人,待遇审核支付5人,人员明显不足。
新规的实施必然会带来实践中的困惑,化解困惑的出路,更可能是加强司法的指导与监督,适时发布典型的指导性案例,通过个案的纠偏和经验积累,最终促进工伤认定不断迈向实质正义。昨日,最高法对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正式实施,被通俗化解读为“下班途中买菜算工伤”的新规,也引起民众的热议。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等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细化,“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将成为其中的关键。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并公布4起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生命垂危之际,“保命”和“保工伤”不应该是一道残酷的单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