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通讯员 赵曜)“钱还没打吧,之前那个账号不能用了,请把那钱打到这个工行卡上账号:622202240800387**55。”平时,你是不是也经常会收到类似这种诈骗短信?
近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使用“伪基站”诈骗的案件,两名湖南籍男子驾车自湖南省长沙市流窜至三门峡市,使用车载信号收发设备等作案工具,向沿途手机号码发送诈骗短信息,分别获刑六年半和五年半。
去年3月12日中午,三门峡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民警在三门峡市区发现一辆别克轿车副驾驶窗外安放一黑色疑似信号接收设备,行迹可疑,遂依法进行检查,发现车内有信号收集器等作案工具,在收集周边手机信号,继而使用短信群发器向所收集手机号码发送。
法院审理查明,从2013年3月2日起至案发,被告人谢某永、宋某斌驾驶租来的轿车从湖南省长沙市到河南省郑州市、平顶山市、洛阳市、三门峡市等市区人员密集处,使用车载的手机信号收集设备、短信管理器等设备,收集周围手机信号,向周围手机群发诈骗短信。
经司法鉴定,被告人谢某永、宋某斌向不特定人群发送上述诈骗短信共计727782条。
湖滨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永、宋某斌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被告人谢某永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宋某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相关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宋某斌不服提出上诉。日前,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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