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在郑州召开3·15座谈会
映象网讯(记者 马珊珊 文/图)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与新《消法》的即将实施,河南省工商局、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于2014年3月14日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河南省工商局主要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30多家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代表等参加了座谈会。
各界人士踊跃发言 12303投诉热线将开通
座谈会上,各界人士踊跃发言,一位消费者代表说:“新《消法》中规定的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明天就要实施了,我感到很兴奋。但是,我们打假维权的道路还是很难走,我想在这里呼吁在消协的组织下成立一个法律维权团来对消费维权进行帮助,降低维权成本。但是维权成本不能进行恶意透支,对一些利用过度维权或者利用维权来进行敲诈的人我们必须得严惩。”
“为了进一步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保障,我们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全民消费权益保护处支行将于3月底4月初开设12303投诉电话。中国人民总行将开设专门网站,并于今年9月组织金融知识宣传服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保障。”该处处长左晓杰说。
为了使大家能够更好理解新《消法》,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李刚对新《消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解读。他说,新《消法》以法律的形式将诉讼权赋予了消协,这就给了消协一个极大地责任,希望消协能够更好地为消费者争取到合法的权益。
2013年河南工商查处违法案件2万多件
河南省工商局副局长赵中祥指出,2013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大力深化治理整顿,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有力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据他介绍,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于2013年深入开展了中原红盾“消费维权”集中行动,全省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7542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963725户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790件,罚没金额5172.8万元。
全省工商系统共接受消费者咨询166331件,投诉30851件,举报7365件。处理投诉29878件,处理率96.85%,涉及金额127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59万元;处理举报6996件,案值983万元,罚没金额862万元。发布统计分析600余期,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500余条次。
周春燕:新《消法》具有划时代意义
关于2014年的消费维权工作,赵中祥提出了四项工作重点,一是广泛深入开展新《消法》学习宣传培训,为新《消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和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三是进一步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最后,河南省工商局局长周春燕说:“今年的3.15不仅仅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还是新《消法》的实施之日,是广大河南省消费者了解新《消法》,懂得新《消法》的好日子。这部新《消法》具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它明确规定了国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与消协的权利、责任,它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权威性、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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