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
映象网讯(记者 南乐天)“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促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12月19日,河南省社科联召开第八次大会,听取了《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修改方案,对河南省社科联的性质作了更为准确的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其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任务、地位和作用。
《章程》修改方案还从会员、组织机构、经费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企事业单位社科联或可申请入会
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原章程规定:凡依法成立并承认本会章程,申请加入本会的河南省省级社会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组织和省辖市社科联、,经批准,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团体的名称已不限于学会、协会、研究会,社科联组织也正向县区、企业事业单位发展。
修改后的章程,拟增予企事业单位社科联申请入会资格。
通讯表决委员职位增调
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最高权力机关为河南省社科联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各团体会员推选的代表及联合会特邀代表组成,每五年召开一次。
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由河南省社科联委员会领导工作。原章程第十一条规定:“委员在任期内的变更或增补,需经全体委员会议(简称全会,下同)审议通过”。
修改草案中,增加了特殊情况的补充办法。即在主席团专职成员在全会闭会期间工作调整,不及时审议委员职位的变更或增补,新到任者无法履职的情况下,采取通讯表决的办法审议通过其委员任职。
委员实行替补制
依照《章程》修改方案,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主席团兼职成员席位将“实行替补制”。
“替补制”如通过,委员和主席团兼职成员工作变动后,将由继任者接替其履行职责,待全会召开时再予认定。
据了解,此修改主要为保持工作相对稳定性。由于委员分布在社会各界,近年来因干部调整和岗位变动等原因造成的变更或增补比较频繁,如采取增补的方式,委员数量会增加过多。
取消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经费主要来源于省财政拨款,会员缴纳的会费以及企业、团体、个人捐赠。
原章程第十六条规定:“省社科联委员会每年听取一次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收支情况的报告。”
《章程》修改报告中称,在具体实践中,河南省社科联没有收过会费,无从报告会费收支情况,拟删去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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