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12月11日,南阳市两名黑社会性质组织主犯白玉岗、史建文在焦作被执行死刑。
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05年初到2008年夏,白玉岗、史建文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南阳市及周边地区实施违法活动,其中故意杀人1起,致1人死亡;故意伤害5起,致2人重伤、3人轻伤;寻衅滋事13起,聚众斗殴2起,破坏生产经营1起,敲诈勒索2起,强迫交易1起。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2011年11月24号,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二人死刑,二人提出上诉,2012年12月26号,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3年11月14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白玉岗、史建文的死刑判决,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2013年12月11号,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白玉岗、史建文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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