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记者 马珊珊)12月4日,郑州市房管局宣布:12月9日起管局西区服务大厅将开展郑州市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
业务受理范围
郑州市区范围内的个人商品房转移登记(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开发企业大宗办理暂定为:中原区范围内的商品房转移登记。
您可在以下时间内办理
周一至周六,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周六只受理个人申请业务)
申请所需资料
1,郑州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企业在转让方位置盖章);
2,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郑州市房屋登记薄);
4,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合同及备案信息);
5,完税凭证;
6,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凭证;
7,房屋分户平面图2份;
8,房屋座落房号证明。
注:经济适用房屋、安居房除提交上述要件外,还应提交《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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