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南乐天)黑急救站(车)、120骚扰电话、阻碍紧急救治......针对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的诸多问题,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了《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26日,该条例提请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郑州市区5年救治院前患者59万多人
《条例》首先明确了政府在社会急救医疗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条例》规定,社会急救医疗事业是政府主办的公益性事业,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根据规定,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体系包括:市、县(市)、上街区紧急医疗救援机构;急救医疗中心(站);符合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专业性救护组织、社会性救护组织。
据了解,2007年至2012年期间,郑州市区救治院前患者共计59万多人,救治5人以上突发事故890余起。
流浪乞讨人员须急诊应给予救治
天气渐冷,那些露宿街头、行动不便的流浪乞讨人员如果得病了该怎么办?
《条例》规定,身份不明人员、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急救费用人员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救治的,接诊的急救医疗中心(站)应当给予救治。
同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于支付身份不明人员、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相应费用人员的急救费用。
对于身份不明人员,公安、民政部门在接到急救医疗中心(站)的通知后及时甄别其身份。符合救助条件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其急救费用。
车辆因避让120压线、占道可免罚
按照《条例》规定,急救医疗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报警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免受路、桥、隧道通行费用。
行人和车辆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急救医疗车辆应当主动让行。根据《条例》,因避让急救医疗车辆产生的压线、占道行驶等道路交通违章行为,有证据证明的,将不会被处罚。
冒用“120”急救标志将追究刑责
“120”是郑州市唯一的社会急救医疗特服电话号码。依照《条例》,“120”紧急医疗救援被纳入郑州市应急联动系统,实现与“110”、“119”等应急信息共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120”急救车辆执行非“120”急救任务。
《条例》规定,冒用急救医疗中心(站)名称或者“120”急救标志的,由市、县(市)、上街区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整改,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条例》对恶意拨打120急救电话、侵害急救人员、冒用急救名称或标志灯扰乱社会急救医疗秩序行为设置了相应法律责任条款;对紧急医疗救援机构、急救医疗中心(站)、急救人员违反条例的情形作了严格的责任追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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