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涛 通讯员 布安景)“我自郑州驾车到家,超速行驶比正常行驶也就快了2分钟,结果被处罚200元,驾驶证还被扣3分,真是不值呀!”新乡的王某面对交通违法处罚单,后悔得直摇头。
11月19日上午,按照总队部署,河南高速交警八支队民警在原阳站进行治理超速统一行动。10点10分许,路面卡口系统通报,一辆豫G3F3XX的白色雪弗兰轿车时速128km/h,涉嫌超速,随后该车在原阳站被民警查处。
据司机王某讲,他从郑州柳林站上高速,高速路程50公里,如果以120km/h行驶的话,行驶时间25分钟,现在他用时23分钟,也就是说,他可以快2分钟到家。结果,王某因超速被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
据河南高速交警八支队负责人介绍,在执法实践中,查处的超速行为多数都是130km/h以内,这些违法行为本可以避免,正是驾驶员的侥幸心理,不经意间就造成违法行为。在这次治理超速统一行动中,对这种普遍存在的“低”超速行为,八支队将严格依法处理,以达到高速公路整体“降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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