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对过往司机进行酒精测试。
酒驾司机被拘留。
映象网讯(记者 王涛 通讯员 张波 文/图)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河南省公安厅于11月5日至15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冬季集中整治“一号行动”,重点查处酒驾、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突出交通违法,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11月5日至15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4213起酒驾案件(含醉酒驾驶565起、酒后驾驶3648起),其中公职人员酒驾案件76起(醉驾30起、酒后驾驶46起),在全省形成了依法严管重罚酒后驾驶的高压态势。
“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不论群众还是公职人员,一视同仁,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河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这次“一号行动”中,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规定,严格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要求,凡查获公职人员涉嫌酒驾的,半小时内上报总队,逐一登记,跟踪督办,坚决杜绝“说情风”。同时,河南省公安厅还组织市与市、县与县交警部门异地执法,既严厉打击了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又杜绝了“人情案”,确保了严格公正执法。
公职人员醉驾典型案例
1、鹤壁浚县气象局局长助理武某某醉驾案。
11月5日晚,鹤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获一起醉驾案件,武某某,男,浚县城关镇黄河路41号,持A2驾驶证,驾驶牌号为“豫FKY678”长安之星面包车在鹤壁市淇滨区钜桥十字路口被查获,醉驾。当事人初步了解为浚县气象局局长助理。11月6日01时10分送检血液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6mg/100ml,为醉酒驾驶。武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平顶山鲁山县地方税务局城关分局局长王某某醉驾案。
11月12日14时10分,鲁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鲁山县城区墨公路南段设卡严查“酒驾”时,王某某驾驶豫DKH755号小轿车经过卡点,经查,王某某,男,1965年10月06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住鲁山县城关镇顺城路东段税务局家属院,现任鲁山县地方税务局城关分局局长,执勤民警将涉嫌酒后驾车的王某某查获后经呼出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10MG/ML,王某某涉嫌醉酒驾驶,经抽血,检测结果为117mg/100ml,属醉酒驾驶,王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3、宝丰县物价局公务人员高某某醉驾案。
11月14日19时40分,平顶山公安局新城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在长安大道查获一起公务人员醉驾案件,司机高某某,男,52岁,宝丰县物价局公职人员,酒精含量141mg/100ml。高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提请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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