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宽)11月12日,记者从郑州市医保中心了解到,目前郑州市尚有20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未完成2014年度医保缴费、续费手续。郑州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提醒参保者,务必在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手续,逾期未缴明年全年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目前郑州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数已达146.75万人(不含大中专院校在校生)。2012年,郑州市居民医保参保者有7.6万人次享受到了住院报销待遇,其中单人年度最高报销数额达10.3万元,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参保患者的个人经济负担。
然而,根据目前郑州市登记的参保信息,自7月20日启动2014年度医保缴费至今,目前仍然有20万参保居民未及时缴纳2014年的医保费用。根据政策规定,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14年度医保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逾期未缴者,2014年1月1日起,将不能享受2014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已参保居民可于12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在郑州银行(原郑州市商业银行)储蓄网点缴费。按照规定,郑州市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费30元;18周岁以上居民(含18周岁),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80元;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两类特殊人员需在缴费前提前办理相应手续:初次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属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已参保人员因故停保的,应先前往郑州市医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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