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11月3日,省高院制定下发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供无障碍服务、加大维权保障力度、方便残疾人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等方面,对在审判工作中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了明确要求。
《意见》规定,在立案大厅、审判法庭等处建立无障碍通道,设置残疾人服务设施及明显的引导标示,方便残疾人通行;对于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或者提供代写诉状服务;为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等提供语音、文字提示或联系聘请辅助人员,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
《意见》特别强调,要依法严厉惩处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操纵利用残疾儿童行窃、行乞等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犯罪,切实保护残疾人的人身安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另外,要求加大维权保障力度,开辟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审判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存在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并发出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