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见习记者郭亚楠)校车安全备受关注,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我省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校车安全问题有望实现有法可依。
鼓励社会捐赠提供校车服务、报废校车标牌应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中,亮点多多。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买得起校车却养不起”一直以来是很多学校及地方难以提供校车服务的重要“拦路虎”,而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资助、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这也帮助不少学校和幼儿园减轻了负担,郑州金水区摇篮幼儿园负责人王老师说:“校车上也有专顾的司机,现在油费涨的那么高,还有保险,根本都不够我们校车的消耗钱。政府能给我们进行一定的补贴,也能给我们减轻压力。”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让人们看到了相关部门在治理校车安全问题上所下的决心,但同时也有不少人认为,好政策更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的共同监督,“他就一个司机,一个是技术还有就是平时也要有人监督。”
“好的政策要得到好的实施。要把这个奖惩机制建立起来,他如果违反者依规定了,比如校车的经费挪用要惩处。”
如果您关注校车安全,可以在9月18号前登录河南省政府法制网站详细了解征求意见稿内容,通过网页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您的建议或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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