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敬雯)近日,南方航空公司珠海分公司发出提示:孕妇乘机需有医院开具的可乘机证明。怀孕满36周或者身体状况不佳的孕妇不能乘机。
在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记者见到了陪妻子来做产检的市民刘先生,对于南航的提示,刘先生表示为了孕妇的人身安全可以理解:“107我觉得航空公司如果是处于孕妇和胎儿的安全考虑是可以接受的。”
那么,怀孕超过36周的孕妇究竟能不能做飞机呢?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主任医师孙仪芬说,孕妇晚期最好不要乘坐飞机:“50孕妇晚期要是坐飞机,飞机上空气流通不太好,飞机颠簸,活动位置受限制,对产妇和胎儿都不利。”
从医学角度看,南航这一提示确实有科学依据,但也有市民担忧,提示会变成硬性规定执行。
而在河南天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建看来,南航的提示是个矛盾体容易导致对孕妇权利的损害:“南航的这个提示出发点是好的,主要是处于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安全考虑,但是这个提示是个矛盾体,第一点它说超过36周的孕妇不能乘坐飞机,这个“不能”一词就具有了规定的性质,但是开具医生证明之后就可以乘坐了,这明显是一个矛盾。南航这个提示容易导致对孕妇乘坐飞机权利的侵害,“不能坐”像这样的话语不能由一个航空公司来做出,因为乘坐飞机的权利、通行的权利都是公民享有的基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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