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见习记者 栗鑫)一名在农业发展银行工作了14年的“临时工”近日在网上发帖说,自己每月工资只有947元,但是工作量却比月薪三千的同事还要多。同工为什么不同酬?
根据今年7月1号国家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人员拥有和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在走访中我发现,“临时工”的现状并不乐观。
在郑州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上班的王女士是企业的正式员工,她说,单位的确执行了同工同酬,只是福利待遇方面差别大一些。
在记者的走访中,很多人认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基本工资方面比较透明,同岗不同酬主要差别在福利待遇上,具有隐蔽性。那么这种做法是不是就合法呢?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说,国家对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有明确规定,像农业发展银行的这名发帖人已经在单位工作了14年,早就超出了“临时”的时限:“这个呢很明显,用人单位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咱们这次劳务派遣做了严格的规定,劳务派遣必须是辅助性的、临时性的、或者是非主要岗位的,除了这些是不允许劳务派遣的。”
一些单位实行的基本工资同工同酬,福利待遇却因用工形式不同相差悬殊的情况,律师认为,这也是不合法:“像这种做法的话,说明用人单位有意识在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际上这还是同工不同酬,同工同酬它不光基本工资一样,其他的福利待遇也应该是一样的。我们不能教条地理解法律。”
虽然有明确的法律保护,但在记者的采访中,律师却表示,他们代理的这类案件并不多。是问题少了?还是维权难?
国家出台法律修正案,正是说明这方面纠纷比较多。李华阳认为,维权成本比较高,解决问题程序太复杂,导致劳动者维权的人数比较少。
“如果维权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都比较高的话,我们员工维权的积极性就会降低了。我们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以一种快捷的方式来受理这种问题。能不能我们一个电话打过去,我们行政部门就能快速处理。”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吕女士说,她期待的,还是单位能把国家政策落实好,“我非常想让这个政策能在我身上体现吧。最起码让我觉得我的付出,同样的付出得到同样的回报。我也没觉得我比别人少干了些什么。他们做的我都能做,我做的他们不一定都在做。”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