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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

2013-07-01 14:49 来源:映象网—新闻广播

  映象网讯(记者穆迪、跃铭)7月1日起,《郑州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开发商私自涨房价将被处罚。

  《办法》中指出,开发商预售前,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今后每套房子的销售单价,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等需要备案,“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也要备案,并实行“一房一价”。记者采访多个楼盘发现,执行效果并不理想。采访过程中,多个楼盘表示,开发商都没有通知,我们都不知道这回事;网上没有报价,只有均价,所有楼盘都一样,网上不可能给你公示价位的。

  对于新办法的实施,一位售楼经理说,“如果要这样其实很难,房子每梯每户的浮动,他今天是这个价,明天就可能调控,如果公布了,即使是开发商自己的关系户拿房子还是这个价。”

  虽然《办法》中规定,实际销售房价不得超过备案价格,但不少消费者认为该政策的效果如何还有待考验。

    一位市民说,“公示价格报的很高,比如说是5000元一平,他报5500还有什么意义?”

  河南房地产实战专家上官同君认为,“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仍然是一个多方恐慌的市场,开发商恐慌心里没底,老百姓恐慌是看不懂房价是涨还是降。只有公开房价,公开房源,公开优惠,才能让老百姓对发地产市场看得清楚。”

  根据规定,物价部门将建立商品住房价格监测制度,如果发现开发商备案后私自涨价,将进行严厉处罚。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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