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周晓洁)看电影的时候,人们总喜欢喝点饮料、吃点零食。而最近一些听众反映,郑州市的一些电影院,禁止观众外带食品观影,这让他们觉得很不公平。
记者在郑州市奥斯卡新建文影城的影厅入场处,看到一个提示牌,上面写着“禁止带入非本院销售食品”,工作人员也在提醒观众不要自带食品,“那边有储存柜,不能外带食品,旁边有储存柜,存一下吧。”
记者随后到万达、成龙等多家影院,发现也有同样的“禁令”。郑州市万达影院市场部经理曹静说:“主要是对一些带壳类的一些东西,在吃的时候会有一些声音啊,会影响其他顾客的观影,气味比较浓重的,比较油腻的,可能会损害到我们的地毯啊,座椅啊这些的。”
电影院不允许观众自带食品,而影院自己销售的食品、饮料价格却高的离谱,一瓶在外面卖2块钱的矿泉水,在影院里就要卖到七块钱,而爆米花一份最少也要15块钱。对于影院这种规定,观众认为不公平。
“这个有点过分了,我们是来看电影的,也算是一种消费吧,只要是不太过分都应该能带进去。”
“感觉他这是为了影院的消费,他个体的利益。”
对此,律师连小丰认为,影院的这种规定合法不合情,连小丰说:“影院卖的高价的可以携带入内,而自己从外面买的,平价的却禁止入内,这种情况的确是令消费者愤慨和不理解。可是这种追求利润的行为它是市场行为,同样不属于违法的范畴,所以说我国目前对这种规定进行司法干预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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