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见习记者 栗鑫)我省将出台《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从源头上防范腐败。以下是连线记者实录:
问题一:政府非税收收入都包括哪些?现在存在哪些问题?
记者:政府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照规定上缴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收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去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累计2005亿元,是地方税收收入的1.4倍,可以说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执收执罚部门将非税收入视为“自有资金”,甚至出现乱收滥罚、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等违法乱纪现象。
问题二:拟订的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记者: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程序、依据;执收单位要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征收政府非税收入;不得隐匿、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征收的非税收入。
问题三:出台这个条例的意义有哪些?
记者:这个条例标志着我省将通过地方立法,使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透明。省财政厅负责同志表示,制定这个条例,从法律层面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利于实现非税收入收支彻底脱钩,切断部门掌握的行政权力与发放补贴之间的联系,从根本上解决不同单位职工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有利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管,铲除部门和单位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树立清廉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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