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花栀子 朱璐)全省第一部《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5月7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这部办法有哪些亮点?
高层建筑,是指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省政府法制办的董姓工作人员介绍说,避难层的设置是《管理办法》中的重要一点:“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当设置避难层(间);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时,应当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者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2009年2月,中央电视台新址发生火灾,救援过程中1名消防人员牺牲;2010年11月,上海静安区教师高层公寓发生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近年来,多起恶性高层建筑火灾时有发生,省政府法制办杨姓工作人员说,这些火灾中不少都是由于人员疏忽造成的。因此,消防办法的制定尤其强调责任到人:“它的意义主要是理清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原来消防法里规定的比较笼统,在本办法里进行了细化。每个部门应该干什么工作,给它列得很清楚。有了问题追查责任期间大家很明确应该干什么工作。”
省政府法制办董姓工作人员说,《办法》将消防责任单列一章,对责任到人的条款做了详细规定:“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检查自动消防设施,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此次管理办法虽是草案,但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早就规定,超高层公共建筑每 15 层必须设置避难层,郑州市有多少高层建筑设置了避难层,达到了规范所要求的标准?
记者上午来到了位于郑东新区商务外环的几座超过百米的写字楼,当询问楼内是否设置了避难层时,一位物业工作人员:“ 避难层不就是防空室吗?避难层就是防空层在负二楼,这都有。”
除了根本不清楚避难层为何物,有何功用,有的建筑甚至将避难层设成了办公室:“避难层在几层啊?就在对面。你们也在这办公?对,我们申请的物业用房就 15 楼。这么大房间,我们也不想去其他房间,就在这。”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严格按照规定设置避难层、并有超过两人值班消防监控室的高层建筑屈指可数。
郑州市一个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告诉记者,郑州 99 米的高楼大量存在,有的甚至控制在 99.9 米。这些楼房几乎都没设避难层, 一但发生大的灾难,楼里的人很可能无处可逃。这些建筑无疑是打了政策的擦边球。
郑州、洛阳等地高层商场、宾馆、写字楼等林立于都市,成为一道貌岸然风景。但高层建筑体量大、人员密集,保障高层建筑居住、生产、经营安全,是“安全河南”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这些已有建筑中,不符合标准的将会如何处理呢?
省消防总队法规处处长李志民说,不合格的高层建筑将会依据国家《消防法》处理:“如果投入使用的,我们会责令他停止使用。在建的我们会责令它停止建设。”
在国外许多国家,高层建筑的使用和消防维护有独立的标准,针对不同的人群也有不同的措施。在美国,高层建筑的报警铃声甚至根据幼儿、病人的精神承受力,设置了不同的铃声。李志民说,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幼儿园里面,他们发出的报警声是音乐,这样的话不是那么刺耳,照顾到不同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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