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见习记者 朱璐)商务部新出台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时须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新规实施一周,执行情况不容乐观。
记者今天来到位于北环索凌路上的旧货市场,商铺生意兴隆。但走访中记者发现除了大型家电如洗衣机、空调之外,很少有商品提供3个月保修的服务,对于保修期有的店家甚至是随口一说:“‘保修期多长时间?’ 2天 。”
除了保修期,办法还规定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时须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但记者发现几乎所有的二手商品都无法查到原始登记信息,一位店主坦言:“‘有没有登记原来卖家的信息?’那没有,谁给你留那啊。有些还不愿意给你留,他留你的不让你留他的。”
不仅商家对此项政策不置与否,许多消费者也不以为然:“‘保修期多长时间?’保修期,不知道,‘进货来源呢?’这个还不知道。”
面对新规执行尴尬,河南省家电协会副会长贾介臣说:“这个办法出台对我们整个行业来说是一个宏观的管理政策,目前来说是一个初期阶段,现在很多配套的东西还没有跟上,所以说落实情况不太好。”贾介臣同时建议:“我们消费者在这一块呢一定要加强我们的消费意识,不管是新商品还是二手商品,没有发票的我们尽可能不要去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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