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广电全媒体记者王发艳、见习记者栗鑫)记者从3月5日召开的全省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会上了解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省已经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目前,全省2031个乡镇卫生院和22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通过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2012年门诊药品费用和住院药品费用同比分别下降了1.25和16.11%。省卫生厅副厅长黄红霞:
“这几年,我们基本药物价格是明显下降,我们507种药,比我们乡镇卫生院原来的销售价,降了30%,这降了价,零差率给了百姓,百姓得到了切身的实惠。”
2013年,我省将推动二级、三级医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其中二级医院使用量和销售额要达40%到50%,三级医院要达25%到30%。省卫生厅药政处处长孙威说,将稳固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来确保基层临床用药需求。
“比如价钱比较低,经过多次采购,价格已经相对固定的,我们一个可以定点的生产,保证这些廉价、必须的药物能够保证供应上,另外,对一些比较便宜的药物,我们实行不高于国家和省里发改委的基础上,可以自行采购,不参加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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