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广电全媒体记者 党忱)截止2月26日(正月十六)凌晨0点,郑州市区已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家中剩余未燃放的烟花爆竹该如何处理成市民关心问题,经销商表示目前没有回收打算。
春节期间,大家都喜欢放点烟花爆竹来烘托节日气氛,可是允许燃放时间过去后,一些市民发现家中还有剩余的烟花爆竹,如何来处理这些存货,市民徐先生有些无计可施:
“买了一些,但是没有放完,禁放了之后,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由于放在家里担心安全,有市民建议,经销商可以选择回收,许先生:
“没放完的话,能回收就回收呗,那样安全一点。”
记者为此询问了河南省供销总社所属的烟花爆竹销售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安排开展回收工作,市民可以选择到郊区集中燃放:
“俺不回收,谁也不敢回收这东西啊,弄个车拉到郊区几个人往那一坐,一点,妥了。”
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暴大队副大队长刘成俊告诉记者,依据《郑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从26日零时起,在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发现违规燃放现象,将会处以最低200元的罚款,刘成俊:
“对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可以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进行治安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背景链接:郑州市城市建成区包括:三环路以内中心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北部组团(北三环路以北至连霍高速区域)、东南部组团(宇通工业园,金岱工业园等)、须水组团、惠济新区等,不包含上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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