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为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今年起,我省将在全省试点“公建民营”模式的幼儿园。
“公建民营”幼儿园是指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按照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政府出资兴建,委托具有办园资质的社会团体、社会机构或个人管理运营,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幼儿园。
政府资金投入主要支持幼儿园活动、生活、户外活动场地等土建设施建设,提供基本的办园条件。承办者投资主要用于购置与办园规模相匹配的教学、生活设备,包括教玩具、室外活动器材、桌椅、床具、厨具以及卫生保健消毒器具等必备设备。
“公建民营”幼儿园收费标准参照同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确保办园水平,“公建民营”幼儿园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都需严格执行职业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合同管理。幼儿园教职工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享有同等待遇。此外,“公建民营”幼儿园在园幼儿与公办幼儿园幼儿享有同等权利,享受同等政策。贫困家庭幼儿纳入国家资助范围。(河南台记者 周文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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