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文,要求各地“有条件的公办、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不少家长对此赞成,而疑虑者也不乏其人。河南台记者报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郑州市已有不少中小学和幼儿园设立了家长委员会。市民翟先生曾担任过小学“家委会”的家长代表,他告诉记者,通过“家委会”,能将家长的意见和诉求反馈给学校,便于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交流。
“我以前提过一些意见,就是比如学校午餐费用等,有时候学校也能采纳。”
由于郑州市很多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都是学校聘请的,缺乏相应的运作和监督机制,“家委会”能否发挥实质性作用,一些家长对此表示了疑虑。市民刘女士:
“家长委员会应该选出一些家长代表,要是学校聘用的就没什么用了。”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林园春认为,在家长委员会成立之前,一些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等要及时出台。同时要力推民主选举,杜绝聘任和包办制度,使“家长委员会”名至实归:
“教育机构应该有一个专门的部门管理这些家长委员会,学校也要有专门接收家长委员会意见的部门连接校长和家长, 一些细则和规范也要及时出台,不然会出现混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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