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学前教育“虐童事件”时有发生,这也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史贵禄的关注,为此他提交议案,呼吁为学前教育管理立法,保护和规范学前教育的发展。
近年来,学前教育“虐童事件”时有发生,这也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史贵禄的关注,为此他提交议案,呼吁为学前教育管理立法,保护和规范学前教育的发展。
“虐童事件”时有发生
立法保护迫在眉睫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陕西省总商会副会长,荣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史贵禄说,“虐童事件”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幼儿园存在管理不善、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到位、法律监管缺失的问题。从侧面反映出刚性入园需求与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另外,从事件处理来看,类似事件的处理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无论是从保护学前适龄儿童权益还是发展我国学前教育来说,学前教育立法尤其重要和必要,因此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管理法》迫在眉睫。
史贵禄说,2016年正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有研究预测,2019年学前教育阶段将因“全面二孩”政策新增适龄幼儿近600万人,2020年将新增1100万人。与巨大的需求相比,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资源仍然短缺,截至目前,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5%,这意味着全国四分之一的孩子没有机会入园。
截至目前,学前教育投入占我国教育投入比重不足2%,东西部地区学前教育普及率,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中西部乡镇中约有一半的乡镇没有乡镇幼儿园。因此,我国学前幼儿教育目前急需通过立法来明确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及投入体制以及各级政府的责任。
学前教师身份定位不清
需要立法明确
在目前公共学前教育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民办学前教育占据了很大比例,但民间资本的进入给学前教育带来了很多乱象,例如民办学前教育“入园费”、“赞助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乱设;教育管理水平较差。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来规范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同时,学前教育从业者的身份及法律地位始终没有明确,学前教育的专业性没有得到认可,这就导致了学前教师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不高,社会认同感不强。学前教师在学前教育中的权利义务不明确、不对等,在工作中难免缺乏成就感和获得感,从而导致学前教师队伍的不稳定性。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来明确学前教师的法律地位,明确学前教师的权利义务,保障学前教师的合法权益。
呼吁学前教育管理立法
明确责任
史贵禄说,教育立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目前我国教育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四个阶段,但没有独立的专门性的关于学前教育的立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管理法》也是对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完善。
为此,史贵禄在全国两会上提交议案,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管理法》,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予以明确的规定。
应该明确规定,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前教育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合格的教师,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立法还应规定,各级政府应持续稳定地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性投入,并从增加的财政性投入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提高学前教师待遇。绩效工资向边远地区倾斜,落实学前教师的社会保障机制,给学前教师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通过立法来明确学前教师在学前教育中的权利义务,认可学前教师的专业性,并提高社会地位。
明确教师的监管责任,监护人应尽的必要监管义务、学校应承担责任,并明确政府对于设立学校时的审核和监管责任。 华商报特派北京记者 赵瑞利
生二胎怕没人照顾?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
我国将制定0~3岁婴幼儿发展规划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托幼问题是广大家庭普遍关注的问题,二孩政策实施以后,相当一部分家庭想生不敢生,就是担心孩子生出来以后没有人照顾。据相关研究测算,托幼问题如果得到妥善解决,二孩的出生率会提高8个百分点左右。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重视托幼及幼儿入学问题,十九大报告当中提出幼有所育,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解决好婴幼儿的照顾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研究,将制定我们国家婴幼儿(主要指0到3岁)发展的规划,制定行业标准,制定推动和支持婴幼儿事业发展的政治措施,预计今年年内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