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意见》,郑州引进高校将坚持高标准遴选。主要面向国外办学机构选择世界排名前200名以内院校或国际优质应用型技术大学、国内首选进入“双一流”建设名录高校以及跟郑州区域产业支撑和城市未来发展契合度高、学科水平及专业实力在国内处于前列的“211”工程院校。
郑州市人民政府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新闻发布会现场
“城市+大学”的双向互动关系乃是影响一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重视发挥高校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已成为广泛共识。
12月6日下午,大河网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获悉,为招才引智,助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郑州结合全市当前发展形势,充分利用区位、产业、多重国家战略叠加等优势,制订专项政策,加快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出台《意见》后,郑州将如何具体开展高等教育资源的引进工作?
根据《意见》,郑州引进高校将坚持高标准遴选。主要面向国外办学机构选择世界排名前200名以内院校或国际优质应用型技术大学、国内首选进入“双一流”建设名录高校以及跟郑州区域产业支撑和城市未来发展契合度高、学科水平及专业实力在国内处于前列的“211”工程院校。
一旦引入,郑州将大力度保障发展。首先,在用地支持方面,对来郑举办校区或分校的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在规划区域内划拨500—2000亩建设用地;来郑开办研究生院,设立研究院、二级学院等办学机构的,根据需要预留相应面积用地。其次,在资金支持上,专门设立100亿元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引进优质高等教育机构。
同时,对落地运行的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实施补助政策——对引进的非独立法人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第一年给予不低于500万元启动补助资金;对引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第一年给予不低于1000 万元启动补助资金。以后年度按公办院校标准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落地高等教育机构引进的高端研发机构,经认定符合引进条件的,由市政府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另外,《意见》还明确将提供最优化的服务。对引进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实行“一事一议”,予以支持。对引进的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政府先期建设或提供办学所需校舍、仪器设备、图书和实验、实习场所,学校可定期无偿使用或低价租赁,待条件逐步成熟后再由学校渐次回购。同时在初期公共服务运转费用(水、电、气、暖等)上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或减免,支持学校前期发展。通过引进高等教育机构来郑工作的其他高端人才,符合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条件的,按照“智汇郑州”人才工程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奖励和支持。此外,还将按照相关政策,设计建造、提供配套人才公寓,并为引进人才家属及子女提供医疗、就业、就学等服务。
记者了解到,为将《意见》尽快落地,尽早引进国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郑州与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经济学院和中央美术学院的战略合作事宜正在有序协商中。(梁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