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把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校,这是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措施。毫无疑问,职称评审权下放具有改革的风向标意义,有利于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郭立场
近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尚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的可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把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校,这是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措施。毫无疑问,职称评审权下放具有改革的风向标意义,有利于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一项关于“哪些职业最受职称评审之累”的社会调查显示,教师职业排在首位。前段时间,一篇《给教育部的“三取消一增加”建议》文章,激起了百万老师的点赞和投票支持,不少老师纷纷留言,“职称制度改革是教师们最迫切的期盼”。有调查显示:8成教师不满当前职称制度,评价标准和流程亟须改进、评价标准不够科学等都成为教师职称评聘的心头之痛,“不评不甘心,参评特累心,落评更灰心”引发教师群体共鸣。
职称评审是高校最为核心的评价制度,直接关系到大学的办学理念、学术追求和管理模式,也直接体现为大学能否对教师保持有效的激励和评价,影响着教师的价值观。当前的困境是:行政化主导,本应在学术资源分配上发挥主要作用的学术委员会,只是装饰或者仅能对学校重大学术事务提供参考意见;论文数量至上,教学业绩不敌科研指标,直接评价少、间接评价多,教学科研本末倒置;暗箱操作泛滥,工作业绩不敌人脉关系,“跑职称”“要职称”俨然成为公开的秘密,职称评审异化为“权学交易”;程序外紧内松,业绩条件不敌唯票选人,“人情票”“关系票”屡禁不止……
所以,我们不但要重视对教师的考核,而且必须改进评价方式和考核方法。如果职称评审困于人情世故,囿于世俗考量,逾越伦理底线,人与人之间互相猜忌不信任,教师队伍建设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教师整体变得浮躁功利。可以想见,评审评不出好教师,也就意味着学生遇不到好老师,教学水平得不到保障,学风校风就会受到侵蚀。
教师职称是人力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主要识别标志,不仅体现为工作业绩的认同和个人荣誉的象征,更直接与物质利益挂钩,并且是参与分配学术资源的重要考量标准。那么,评职称,评什么,怎么评,谁说了算?要阻止学术评价制度的日渐异化,不仅需要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更需要尽快改革现行的学术评价制度,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评审细则和评审标准,取消以行政为主导进行的学术评价行为,真正建立独立运行、不受干扰的学术委员会,继续扩大和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扭转职称评审通过行政手段定指标(名额)的做法,由学校根据实际来确定名额、判定教师业绩。
有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会有什么样人的行为产生,人们就会相应的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工作。如果任由潜规则横行,公平与正义被淡忘,社会道德就会沦陷。依靠对于社会思想道德的塑造和行为边界的界定,保证更多教师依靠努力可预见未来的幸福,必须改革并完善职称评审机制,让评审透明、公正,在阳光下接受监督,改变权力、人情、关系、金钱的生态。同时,建立教师申诉制度,畅通教师控告申诉及权利救济渠道,方便教师以理性合法方式、通过正规渠道向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问题、表达诉求,倒逼职称评审更加透明、公正,在阳光下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