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积金贷款以及想用公积金交房租的市民有好消息了!昨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调至60万元,用公积金贷款买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对于满足条件的市民,可以提取公积金交房租。同时简化手续,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供收入证明。新政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租房可提取公积金交房租
提取条件:连续缴存满3个月
据介绍,想用公积金交房租,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郑州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二是承租本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其他房屋用于自住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房租。
提取额度:每月上限2000元
昨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承租本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当月实际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提取。
承租郑州市其他住房的,本人及配偶的提取总额不得高于租房时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的50%。市区内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县(市)和上街区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的最高限额为1200元。
另外,为了应对现在房屋出租中要求一次性交一年房租的情况,郑州市也作出了人性化的规定:提取申请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每年度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一年的房屋租赁费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房屋租赁市场的租金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提取额度的上限。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所需材料: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等
据介绍,申请人需持以下材料办理申请提取手续:
一是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同时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夫妻关系证明。
二是其他材料,包括承租本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的凭证;承租其他住房的需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注意事项
能查到房产情况的不再麻烦申请人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为了更好地便利市民提取公积金,已经与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系统联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主动为提取申请人查证房产情况,提取申请人不再提供无房产证明;未与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系统联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取申请人应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另外,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的行为,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两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积金贷款门槛降低
时间缩短:缴存满6个月就能申请贷款
职工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由现行的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调整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
贷款额度:最高从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此次通知规定,在郑州市区内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5万元调整为60万元;仅申请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
在郑州所属县(市)和上街区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统一调整为40万元。组合贷款总额由原来的70万元上限改为不设上限,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
贷款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原来的30%降至20%,也就是说市民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住房的(含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住房,下同),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0%;市民已拥有一套住房,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
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商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60%。
特别提醒的是,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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