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郑州调查队昨日发布信息,2015年4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与国家持平,低于全省0.2个百分点。
4月我市食品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1.7%,非食品价格上涨1.4%,消费品价格上涨0.9%,工业品价格上涨0.2%,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2%。其中烟酒类同比下降1.7%,衣着类同比上涨3.0%,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同比下降0.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同比上涨2.0%,交通和通信类同比下降0.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同比上涨2.9%,居住类同比上涨1.3%。
与3月相比,4月我市CPI下降0.4%。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2%,消费品价格下降0.6%,工业品价格下降0.2%,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3%。分类别看,食品下降1.2%,烟酒下降0.7%,衣着类上涨0.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下降0.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0.3%,交通和通信类上涨0.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4%,居住类上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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