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对郑州市资深摄影爱好者彭先生和女儿来说是个最哭笑不得的日子。从郑州富田兴和苑摄影大赛网上接到分别获特等奖和一等奖信息后,父女俩兴冲冲赶到领奖地。当领到所谓的奖金7万元时,父女俩顿时傻眼了。7万元奖金竟变成了购房代金券,并且期限为2014年7月底,买该房产公司的房折抵房价使用,过期作废……
摄影大赛
奖金变成购房代金券
今年5月,“最美富田·兴和苑”摄影大赛全面启动,并通过网络对社会各界进行宣传和作品征集,强调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获取万元大奖,参赛作品通过网络进行公开投票,并根据投票数量评选出特等奖1名,奖金5万元;一等奖3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10名,奖金1.2万元;三等奖20名,各奖洗衣机一台;四等奖50名,各奖价值500元蚕丝被一条。另外,所有参与活动者均发放参与奖品。
5月下旬,已退休的资深摄影爱好者彭先生和女儿从网上看到“最美富田·兴和苑”摄影大赛启事后,一起报名参加了这次活动。
7月7日,彭先生和女儿收到举办方发来的参赛信息,得知获得了本次摄影大赛的特等奖和一等奖。
父女俩非常开心,就按通知的时间去领奖金,却没想到,奖金不是现金,而是两张购房代金券。
感觉受骗
部分获奖者讨说法
7月11日上午,彭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有房子住,最近也没买房的打算。而且,该代金券有效期为7月30日,没剩下多少天了,这张代金券对自己来说就是一文不值。”彭先生决定找举办方讨个说法。
记者随同彭先生找到大赛举办方,策划经理胡楠解释说,该活动一开始就是以代金券的形式来发放奖品的,并且在新闻发布会上也明确说明了,只是在宣传时出了纰漏。关于代金券截止日期,胡经理表示,他已经和公司沟通过了,代金券可以延长到今年年底。
但是,彭先生对于该解释并不认同,他说自己不需要买房,代金券没有用,要求举办方把代金券折成现金。胡经理表示,他会尽快和公司沟通联系,给彭先生一个解决办法。但是,到7月14日下午,此事仍无结果。
涉嫌违约
市民可起诉举办方
针对彭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了河南省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闫斌认为,现实生活中,市民经常能收到来自商家的各种邀约和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双方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合同便生效。
本案中,活动举办方分别给出活动方案、奖金和奖品,参赛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活动目的、奖金数目都很明确,而在奖金栏中给出的是奖金是多少万元,并非标明是多少万元的代金券。因此,活动主办方应以奖金方式履行承诺。大赛活动主办方在事前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将奖金以代金券的方式支付,明显构成了合同违约,是不讲诚信的表现。
如果市民与活动主办方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合约和索要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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