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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件小事教你二手房买卖如何维权

2014-07-15 09:19 来源:地产中国网

  目前,因二手房性质的不同、买卖双方心理的差异及不规范中介的参与,给二手房交易带来了诸多隐患。

  质量问题可索赔 

  张女士去年年初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处位于顶层的二手房。在购房过程中,张女士对房屋的水、暖、电等问题都进行了仔细的查验。由于冬季没有下雨,张女士只是口头向卖方询问了漏雨的问题,卖方表示该房从不漏雨,随后张女士付清了全部款项。然而入住后发现,即使只下了小雨,卧室和卫生间的墙角也有渗水的现象,但此时距离房屋过户已有5个月的时间。张女士要求原房主赔偿损失或退房,而卖方表示房屋过户后自己已经和房屋脱离关系,需张女士风险自担。 

  专家支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应对其出卖物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对于张女士如何维权的问题,若买房前原房主已经知情并恶意隐瞒,张女士可以要求补偿;如果房龄较新,处于开发商的保质期内,张女士还可以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警惕“包过户” 

  去年10月,高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一则45万包过户的房源广告,高先生估算这处不满5年的次新房的税费等成本应达五六万,确实觉得该价位很实惠,便很快与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居间合同。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高先生了解到该房产系某单位集资建房,产权证尚在办理中,交易时过户是通过内部改档完成,相关费用仅两万余元。他要求中介方退还多收的费用,中介却指出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包过户,拒不承担退费要求。 

  专家支招:购房者应事先了解清楚房屋的性质,并且一定要同业主见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避免中介公司从中通过文字游戏获取差价。

  “阴阳合同”要不得 

  春节前,王女士看中一套面积约120平方米的三室户型,售价110万元,房龄不足5年。为了尽快达成交易,卖家建议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将递件过户合同中的房款降为85万元,从而减轻王女士成本。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由于成交价过低,房管部门仍按评估价110万元依法征收税费。这样一来,需支付税费总额比王女士的预期多2万多元。王女士提出多出部分由卖家承担,而卖家则表示合同约定由买家承担,如果买家反悔,还需要扣除定金作为补偿。 

  专家支招:房地产交易中心有专门的房屋评估价计算方法,想通过报低成交价来少缴税是行不通的。“阴阳合同”对买卖双方都有风险,建议双方在房款的协商方面多进行沟通和让步,不要因在交易成本上贪图小利而承担了不必要的风险。 

  提醒 

  选二手房源注意两类虚假 

  当前二手房交易中的虚假房源已经成为了所谓的行业潜规则,它对市场交易的多个方面产生了巨大影响。据介绍,在当前市场中房源分两类虚假:一价格虚假,其虚假型式又可分为低价吸客房及高价拉价房;二是房源虚假,不少业者为了吸引客户上门,凭空制造出业主根本无意出售或根本不存在的房源并在各种渠道散布。这种做法不仅造成购房人浪费时间,也容易造成购房人对价格产生误判,甚至托高房价。对此,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选正规的品牌的房产经纪公司及专业的经纪人,同时签定购房合同时务必要仔细核对每条款项,切实将购房风险降至最低。

  

  

  

  

责编:王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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