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南昌路派出所获悉,辖区内小区居住在10楼、11楼的两户居民家里被盗,手机被盗,随后支付宝中1万多元被转走。
记者董楠通讯员魏孝群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南昌路派出所获悉,辖区内小区居住在10楼、11楼的两户居民家里被盗,手机被盗,随后支付宝中1万多元被转走。南昌路派出所根据现场提取的手印和脚印,经过比对发现,案发现场遗留的多种痕迹物证与有过盗窃犯罪记录的前科人员陈某相符。最终,民警将今年3月份刚释放的陈某抓获,而嫌疑人陈某是被盗者的楼上邻居。
8月2日,涧西区南昌路附近某小区10楼住户唐某起床后发现,自己和同住朋友的手机都不见了。“被偷了两个手机、一个钱包和朋友的相关证件。”唐某说,当天上午补办手机卡后,发现当天早上6时许自己支付宝中的10300元被转走了。
8月7日,居住在同一栋楼的11楼居民童某早上起来后,发现刚买不到一周的手机丢了,经过查看,挂在门口的挎包也不见了。事发当天,童某买了新手机补办了手机卡,发现早上7点左右自己的支付宝被人多次操作转账,但只有400元显示操作成功。
南昌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技术人员对两起案件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查,案件大队一中队迅速对案件进行并案侦查,并对以前所发的本市同类未破案件进一步串并案侦查。最终,刑侦技术人员通过对案发现场勘查提取的手印、脚印等遗留的痕迹物证进行认真比对分析,发现案发现场遗留的多种痕迹物证与有过盗窃犯罪记录的前科人员陈某相符。
民警介绍说,陈某今年22岁,分别于2015年、2016年两年内因盗窃等犯罪先后三次被法院判处刑罚,2017年3月份刚刚释放。据陈某介绍,他居住在和被盗的两家失主同一栋楼内的12楼,8月2日凌晨,通过自家窗户往下看发现10楼窗户开着,便爬到10楼,通过空调架翻窗入室作案,偷走手机和相关身份证件后,顺利重置了支付宝密码并转走1万多元。
8月7日凌晨,陈某用同样的方式,又翻窗进入11楼住户家里,偷走手机和挎包后,转走失主支付宝里的400元钱。
目前,经报检察院批准,南昌路派出所已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依法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