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购买车位的车辆禁止进入地下车库。目前,经过业主与开发商的协商,未购买车位的业主需以每月350元的价格租车位。
买了房子,车却进不去小区。最近,家住濮阳市黄河路汇丰海斯顿公园的业主们纷纷诉苦。该小区物业通知,未购买车位的车辆禁止进入地下车库。目前,经过业主与开发商的协商,未购买车位的业主需以每月350元的价格租车位。
3月20日,汇丰海斯顿公园的业主周先生给大河报记者诉苦,早上从地下车库开车出来,没想到中午回家时却遭遇了“闭门羹”,车进不去了。
记者在小区内看到一张通知,上面显示:“自3月20日起,未购买车位的车辆禁止入内!”看到这个通知,周先生表示买房时并没有告知业主停车如何收费的问题,入住半年多了突然不让进了,这是“霸王条款”。
在业主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海斯顿公园小区的地下停车库,整个地下除了进出道路外都划成了停车位。业主们表示,之前他们都是将车开进来停入空闲的车位内。但是通知贴出后,因为物业不让进,整个车库显得十分空荡。
据业主介绍,这些车位只售不租,一个车位售价从六七万至十几万不等,根据车位离电梯的远近而定。当初入住小区时,物业曾经说过,人车分流,小区地面一律不许停车。在小区的东侧,有一个地面停车场,但是现在这个停车场已经对外租出去,不允许小区业主停。
大河报记者在走访时了解到,目前濮阳多个新建高层小区在售房时都给购房者说明,人车分流,车辆全部停入地下车库,车位也是只卖不租。家住香榭里小区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曾想要买一个车位,但是一个车位最低8万元,让他望而却步。
“我还问过龙之光、滨湖湾、棕榈泉等小区,都是需要买车位,相当于我花近10万租了这个车位70年,而且车位没有产权证。”王先生对这些新小区的“新规”表示不解。
对此,濮阳市资深律师范先生表示,小区的车位分为三类,产权车位、人防车位和公共车位。产权车位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对外出售并使业主取得产权证。而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开发商建设时投入了资金,业主可以租也可以购买。而公共车位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是人防车位的话,强制业主必须购买而不租赁,违反了相关法规。
目前,经过业主与开发商的协商,3月27日,开发商发布了一条通知,明确海斯顿一期地下车位产权归汇丰置业所有,同时公布了收费政策:临时停车三小时内不收费,满三小时的按5元每次收费。3小时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2元。同时业主也可月租,每月租金350元,租金半年一交。
3月28日,《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简称“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这也是省物业管理条例施行15年来进行的首次修订。修订草案对车位的分配管理进行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库、车位出售给本区域以外的其他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且空置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