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意见》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等。
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
引人瞩目的是,《意见》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等。
《意见》的发布,将对公民的土地与房屋权益保护释放哪些新信号?
【焦点1】
70年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关键:研究续期法律安排
《意见》:
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专家解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
《意见》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既然研究的是续期的法律安排,并强调形成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那么就意味着,对于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会收回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
续期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二是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焦点2】
如何遏制征地与拆迁的矛盾?
关键: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
《意见》:
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完善国家补偿制度,进一步明确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