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南省住建厅明确要求,对之前各地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制定的文件和制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于2016年4月20日前进行全面清理。
为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河南省住建厅日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清理排斥或限制外地建筑企业承揽业务的地方性文件规定,进一步取消省内建筑企业跨区域登记、备案等制度,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营造优质建筑企业开展跨区域承揽业务的宽松环境。
根据河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在河南,企业凭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复印件以及工程项目所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即可在全省范围内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河南各地禁止另外附加条件,或要求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照原件,也不得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对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河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简化前置管理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管理。
河南省住建厅明确要求,对之前各地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制定的文件和制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于2016年4月20日前进行全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