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南省住宅区宽带网络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区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及地方标准。
去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多次发文,提出“宽带提速”,近日,又下发了《河南省住宅区宽带网络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对光纤到户做了规定。
【新规】
新建住宅必须光纤到户
《暂行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区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及地方标准。新建住宅区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宽带网络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同步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期交付,所需投资纳入相应建设项目概算。
这里的新建住宅区,是指2013年4月1日以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商品住房、商住楼、保障性住房等住宅建设项目。
对既有住宅区宽带网络设施,进行光纤到户改造,由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组织通信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做好既有住宅区光纤到户改造的规划实施工作。
【要求】
不得以任何方式垄断业务
有的小区,或明或暗地规定只能有一家电信单位入驻,这种做法,也要绝对禁止。
《暂行办法》提出,既有住宅区宽带网络设施光纤到户改造,需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暂行办法》要求,对于光纤改造,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协商确定光纤到户改造方案,完成光纤到户改造。(首席记者 李肖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