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贷款买房是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而兴起的,预支未来收入提高现实支付能力,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在利息上有绝对优势,下面我们看就来看一下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如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贷款买房是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而兴起的,预支未来收入提高现实支付能力,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在利息上有绝对优势,下面我们看就来看一下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贷款对象
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三、所需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出租车从业者不提供该项资料,但提供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4、借款人结(离)婚证(附相关协议书)复印件2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6、首付款发票原件(二手房为资金监管付款凭证)及复印件2份。
7、《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买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8、《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0、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注:①上述1-7项中所有复印件均需验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户口本复印件需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结婚的、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最近30日内出具的婚姻记录证明;②购买郑东新区住房的,提供《郑东新区房地产个贷抵押档案袋》、《郑东新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③配偶不是郑州住房公积金市级缴存户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证明和缴存明细记录;未参加公积金制度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收入证明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符的,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有效的收入认定辅助资料,不能提供辅助认定资料的,最高按缴存基数的1.2倍或郑州市最低收入标准认定收入。④购买二手房不提供5-9项材料,但需提供原房产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及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或资金监管凭证。⑤转按揭不提供5-9项材料,但需提供房产证、原贷款合同、原抵押合同、原购房合同、原贷款近24期的银行还款记录及银行贷款本金余额证明等材料;以商贷购买二手房或市区以外住房的,暂不能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上材料复印件用A4规格纸张。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含二手房、转按揭)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转按揭贷款额度按不超过原购房总价的70%且房产评估总价的60%,以及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余额限定;
4、在市区内贷款的,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3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5万元。在上街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统一为30万元。
5、具体贷款额度依上述规定综合借款人年龄、家庭收入等情况认定。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同购房人)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郑州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
(二)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购买15年以上二手房时,贷款年限+房龄≤30年;
3、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有高级职称的可在最长贷款期限内延长5年)。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利率,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时直接执行最新利率。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特殊行业缴存职工的贷款利率同时按合同约定规则调整。
五、贷款程序
1、排号办理贷款手续(期房)或认定贷款资格(二手房、转按揭);
2、借款人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抵押手续;
3、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据、委托扣款协议;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5、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领取《委托贷款合同》、《抵押合同》。
注:贷款办理需要借款人、配偶、共有人(如果有)同时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出具公证委托书。
六、还款方式
七、提前还款
正常还款满一年后,无未还逾期时,借款人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剩余贷款本金。每月6-10日的工作日办理该业务(节假日顺延)。部分还款时,每次提前偿还本金额须大于1万元,同时申请缩期的,提前偿还本金额须达到贷款余额的40%以上。贷款当月正常还款日不办理该业务。
八、郑州住房公积金受理注意事项
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时间偿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2.在中心同一公积金管理部门缴存并办理贷款的,申请贷款时或正常还款1期后可办理公积金自动冲还贷款业务(具体办理条件和要求查阅对应业务须知)。
3.申请地点:在郑州市区内购房的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内各办事大厅办理;在上街区及县(市)购房的到对应分中心和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
4.受理时间:每月1-28日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