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曾于今年8月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可能将于明年3月1日施行。在河北、山东、江苏等地,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江苏省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
曾于今年8月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可能将于明年3月1日施行。据悉,该《条例》已于11月24日经国务院总理签发,近期即将公布。
进展
征求意见已结束 有望明年施行
2014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条例》,而在5月,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即已全面铺开。在河北、山东、江苏等地,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江苏省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
近日,参与条例起草的专家和国土部法律中心均表示,《条例》的征求意见阶段已经结束,并获高层批复,有望在2015年起施行,而《条例》正式发布已进入倒计时,很可能于年内出台。
链接
不动产登记推进计划
2013年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014年 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
2015年 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
2016年 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
2018年前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今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