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和女朋友甜蜜地订下了一套心仪的精装修期房,然而交房一拖再拖,这对年轻人预定的婚期也不得不迟延了1年6个月。实际生活中,很多购房人买房后都会遭遇陈春这样延期交房的烦恼。购房人遭遇延期交房,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开发商迟延交房,通常会假戏真做玩花招。
他们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通知购房人来收房,但购房人收房时却发现房屋尚未完工,甚至没有电梯、没有天然气、道路不通、防盗门没有安装等。开发商这样虚张声势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赔偿违约金。一旦购房人提出异议,开发商则称已在约定日期交房。所以,在没有完工情况下,开发商通知收房,购房人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收房通知书及邮寄单等。
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通知购房人收房,购房人应要求开发商出具房屋竣工备案的证明文件,开发商没有或者不肯出示竣工备案文件时,业主要敢于说不且要坚决拒收房屋,同时要注意通过拍照、录音等方式对开发商没有进行竣工备案等情况进行取证。对于房屋存在问题应及时在验房单中列明,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签合同时,购房人最好与开发商将延期交付的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数目明确约定。一旦开发商延期交房,那么买房人可据合同约定主张权利。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那么法律上最强大的支持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上述《解释》第十七条的精神,对于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作为弱势群体的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一些开发商往往利用自己的强势,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故意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约定得很低。对于这种情况,购房人可以起诉开发商,请求法院将违约金调高。一般的做法是,购房人举证当地附近有关租金标准等,以证明逾期交房所产生的损失高于约定的数额。司法实践中法院也通常会予以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比例取决于审理案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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