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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小区把地下车库改成住房出售

2014-06-19 08:43 来源:郑州晚报

  北环一小区内,随意乱停放的电动车挡住了消防通道。

  中原网讯(记者 王军方/文 周甬/图)6月15日凌晨,航海路新圃南街向北100米一家属院车棚起火,50多辆电动车、自行车被烧毁。

  而就在半个多月前,黄河路经五路口附近一小区8辆电动车、自行车被烧,其中3辆只剩骨架。

  近几年,由于乱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造成的火灾事故,郑州每年都有发生。电动车越来越多,如何在小区内停放、充电成了问题。

  自行车车库被改建为房子出售

  6月17日,市民何先生致电96678称,他所在的金盾未来花园小区开发商将地下电动车车库改为一间间的房子向业主出售。

  随后,郑州晚报记者赶到该小区地下车库看到,通往1~7号楼的电梯间附近,均已建好房子,房门被防盗门锁着。房子之间的过道曲里拐弯非常窄,有的地方只能容一个人通过,有的过道上侧还有管道,稍不注意就会碰头。

  “开发商只考虑卖房子挣钱,不考虑业主利益。万一这里发生火灾,跑都跑不出去。”何先生担心地说。

  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局给业主提供的材料上看到,1~7号楼下边的地下自行车库,总面积为8633.09平方米。何先生称,自己和其他业主曾多次到相关部门投诉,但开发商始终没有整改。

  无处停放的电动车被业主运上楼

  车库被挪为他用,金盾未来花园小区的大多数业主把电动车通过电梯运到楼上充电。

  “小区总共1576户业主,电动车、自行车较多,车库被占用后,电动车、自行车没有地方放,有的放在楼房一楼大厅,还有的电动车乘坐电梯上楼,十分混乱。”该小区的另一业主气愤地说,每到早上上班时间,电动车也要乘坐电梯下楼,居民却上不去电梯。“一旦充电失火,逃都来不及”。

  记者发现,业主将电动车运送到楼上后,把电动车放在楼道里,然后扯一根电线充电。

  就地下车库改建房的问题,记者致电郑州申泰置业有限公司,一房姓工作人员回复说,地下自行车车库位置建设的房子正在办理建房手续,是“未批先建”。

  调查

  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随处可见

  近年来,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而引发火灾的事故在郑州时有发生,这些事故中,有的是私拉电线,有的是有车棚凌晨后疏于管理。特别是夏季,电线更容易发生火灾。

  昨日,郑州晚报记者在布厂街的锦艺新时代小区看到,多条电线从窗户下垂到一楼,有的电线下侧挂一个去掉瓶底的矿泉水瓶子,瓶子里是插线板。

  居民告诉记者,用矿泉水瓶子罩住插线板,是为了防止被雨水、雾气打湿而漏电,但这样一来,瓶子不散热,夏天容易受热起火,“以前曾发生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的现象,不止一次。”

  在京广南路铁道洁云里小区,记者也发现,电线从居民的家中下垂到一楼充电,其中一根有近20层楼那么高。

  不少小区电动车车位不足

  郑州晚报记者在铁道洁云里小区看到,非机动车停放处的位置较小,一些业主还是把电动车停放在房前屋后。在京广南路天地雅苑小区,一些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挡住了道路。而颍河路正商颍河港湾小区,没有停车棚。

  记者随机调查市内多个小区发现,不少小区在建设时没有预留电动车、自行车车棚。

  没有执法权,私拉乱扯电线管理难度大

  私拉电线安全隐患如此之大,小区物业如何治理?“治理难度很大,我们无能为力。”部分物业公司如此回复记者。

  “物业公司是服务企业,不是管理部门,我们没有执法权,无法对业主采取行政措施。我们只能提醒车主不要私拉乱扯,但不少车主并不配合。”一家物业公司的经理说。

  锦艺新时代小区的物业告诉记者,他们曾经在发现私拉电线的情况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给社区负责人,但社区也难以制止,至今,私拉乱扯电线的情况依然存在。

  治理

  业主在楼梯间充电

  消防部门可罚款200元

  近日,公安、城乡规划、建委、房管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规范小区内电动车不规范行为。按文件要求,新建的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居住类建设工程规划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纳入行业部门对建设工程的审核(审批)、验收项目。同时,已投入使用但缺少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住宅小区,要分批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

  除对开发商、物业公司等进行约束外,相关法规还对业主进行了约束。

  3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河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居民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统一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同时,新修改的《河南省消防条例》还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责编:王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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