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鹏父母因儿子生前所买房屋与曾经的准儿媳妇发生纠纷后(成都商报昨日报道),在小区物管的协调下,双方于15日下午签订了一份“居住权协议”,女方李丽及家人也搬离了该房屋。
15日下午,在四海逸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协调和见证下,彭鹏父母彭明宇、王华英与李丽签订了“居住权协议”。协议内容约定从5月15日起以封条、更换门锁密码等方式封置争议房屋,如果2个月内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需要入住该房屋,需要向对方按照市场价支付50%的租金。
协议还约定,从今年5月开始至房屋居住权处理好之前,双方按照各自50%的份额向按揭账号存入按揭款,并缴纳物管费。
协议签订后,李丽及居住在该房屋的亲属已于15日傍晚搬离了该房屋。
对于这份新协议,双方均表示只是一个权宜之计,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对此,彭鹏父母及其律师表示,希望能将房屋出售,付清银行按揭款后,由双方按份额分配财产。女方李丽则表示,自己对二审判决不服,正在搜集证据准备申诉。李丽表示。(记者 周茂梅 桑田 实习记者 陈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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